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
文章来源 : 互联网 || 发稿作者 : 系统管理员 || 发布时间 : 2015年01月19日 || 查看1391次
一、 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,以返本销售、售后包租、约定回购、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;
二、 以转让林权并工位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;
三、 以代种植(养殖)、租种植(养殖)、联合种植(养殖)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;
四、 不具有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,以商品回购、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;
五、 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,以虚假转让股权、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;
六、 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,以假借境外基金、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;
七、 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,以假冒保险公司、伪造保险单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;
八、 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;
九、 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;
十、 利用民间“会”、“社”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。
十一、 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。